省社再获全国总社"综合业绩考核特等奖"
省委书记夏宝龙、省长李强对供销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1月16-17日,在全国总社召开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浙江省社再次荣获全国供销系统省级单位"综合业绩考核特等奖"。1月10日、25日,省委书记夏宝龙、省长李强分别就此作出重要批示。
夏宝龙在批示中指出,祝贺省供销社在全国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再获佳绩!新的一年,希望大家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时提出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供销总社六届二次理事会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为农服务这一根本,进一步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着力抓好"一个体系""两大工程"和"四项提升行动",努力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为建设"两富""两美"浙江作出新贡献。
李强指出,省供销社在全国总社年度考核中再获"综合业绩特等奖",向供销战线的同志们表示祝贺和慰问!过去的一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围绕农村发展大局,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大力发展为农服务,加快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发展,经营效益和活力稳中有进,值得充分肯定。希望再接再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战略机遇,大力推进组织、经营和服务创新,全力打造为我省为农综合平台和骨干力量,努力实现供销社各项事业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