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与台州市供销合作社开展战略合作并举行签约仪式

来源:院办发布时间:2015-11-01浏览次数:507

    10月30日上午,学院与台州市供销合作社举行了战略合作备忘录及相关协议签约仪式。台州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吴超,副主任王善琔、董金喜和台州市所属各县(市、区)供销社主任,学院党委书记劳赐铭、院长陈德泉、副院长何学军及相关系(部)、处室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吴超主任与陈德泉院长分别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和协议。

    签约仪式后,双方进行了研讨交流。吴超主任与其他市、县(市、区)供销社领导就双方扩大合作,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供销合作社历史学习、学生定向培养、从业人员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素质提升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剖析,对双方进一步扩大合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与建议。

    工商管理系王志国老师代表首批赴台州市供销社挂职教师作了发言,认为近二个月来的挂职锻炼体会深刻,充分认识和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同时代表挂职教师表示将更加深入扎根基层、加强学习、发挥优势,积极参与供销社各类业务活动,切实提高自身职业技能与教育教学水平。

    陈德泉院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学院的历史沿革、发展现状及专业设置等相关情况,希望各级供销社根据实际情况与学院开展深度合作。他指出,学院发展要“三个面向”:面向系统,加强与供销系统融合,办出特色;面向基层,深入基层,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面向农民,以“三农”问题为中心,帮助解决农民实际问题。

    劳赐铭书记从为什么要合作、合作什么、怎么合作等三个方面对加强校社全面战略合作作了总结。劳书记从职业教育改革新要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学院发展要求等方面说明了合作的重要性,强调学院要真正树立和坚持“依托系统、服务系统”的理念,并切实做细、做实、做好,特别是在系统适用人才的培养、行业职业技能的培训、教师挂职、学生实习和科研项目等多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学院将选择部分市级、县级供销社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以具体项目为载体,推进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真正实现“国内一流、特色鲜明、校园和谐、社会满意”的高水平高职院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