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省级文明单位”授牌仪式在学院会议中心举行。省文明办副主任陈海良、社会处处长吴熔,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俞建国,省供销社监事会主任施祖法等领导亲临会场。学院全体教师、行政中层以上干部及160余名学生代表参加了授牌仪式。仪式由学院副院长周文根主持。
仪式上,省文明办陈海良主任宣读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表彰浙江省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通报》,并为学院颁发了“省级文明单位”荣誉奖牌,当学院党委书记童学敏接过荣誉奖牌后,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俞建国对我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表示热烈祝贺。俞书记说,“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是对学院的高度肯定和褒奖,是当之无愧的荣誉。他希望我院以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为契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新经验,理出新思路,同时积极参与开发区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的作用。
省社监事会主任施祖法对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要求全院师生继续扎实深入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讲话中,施主任对学院下一步工作提了三点具体要求:一要努力成为名副其实的“省级文明单位”,在查漏补缺的同时,向“全国文明单位”的新目标迈进;二要认真抓好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三要踏实做好校企合作、校社合作工作。
学院党委书记童学敏发表讲话。他表示办学30年来,学院一直致力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学院要以此次省级文明单位授牌仪式为契机,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新的更高的目标,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开拓进取、再接再厉。童书记同时对学院今后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学改革、校园文化建设以及依法治校等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全院上下进一步增强创建动力、激发创建活力、形成创建合力,使我院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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