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高度重视,以贯彻实施《规定》为契机,树立学生管理工作新理念,建立新制度,深化学生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学生管理系统建设。各学校根据《规定》精神和要求,系统清理和全面修订完善本校的学生管理规定和制度,细化管理职责。一年来,各地各学校在实施《规定》过程中,积累了不少经验,也遇到了一些难题,特别是有些院校对《规定》的理解、把握还有很大差距,管理思想、管理基础、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为此,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决定举办若干期“进一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研讨培训班”。8月16日至20日,学院党委副书记潘素芳率学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一行四人参加了在昆明举行的第三期培训班。
研讨培训班以专题报告和研讨交流的形式进行。主要听取了孙霄兵(教育部法制办主任)所作的“依法治校、依法管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与学生申诉处理办法等若干问题探讨”、张永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法制研究所所长)所作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与对学生权益保护救济的关系”、张浩明(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巡视员)所作的“高校实施《规定》一年来的基础情况和难点焦点问题分析及当前进一步推进高校深入贯彻实施《规定》的工作思路”及解汉林(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综合处处长)所作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有关问题说明”等专题报告。这些报告从理论和实践角度,就贯彻《规定》要求作了进一步的阐述。会议还就高校如何根据《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本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制度、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处理和实施中的问题、学生申诉委员会的职责与作用、学生管理中的法律纠纷问题、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处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等方面内容进行了交流研讨。
根据本次研讨培训的精神,学生处和教务处将对我院有关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等作进一步的修订与完善,以使学院的学生管理制度更加体现《规定》精神,充分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学生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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