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计划的通知》
浙教高教〔2007〕186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2008年我省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的计划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学校招生计划列入招收学校普通公办招生规模。招收学生的学费按本校同级普通本科学生收费标准执行。招收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学生培养经费,并列入学校财务预算。学生毕业证书的发放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办理。
请各有关高校加强领导,根据《浙江省2008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试点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制订具体实施办法,认真细致地做好报名、命题、考试及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附件1:浙江省2008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计划表.xls
附件2:浙江省2008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计划细则.doc
浙江省教育厅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时间:2007-12-4 8:51:26 作者:学生处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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