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办

  

基建办公室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基本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文件、政策、现场施工规范,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当好领导的参谋。
      2、负责拟订全院及新校区基本建设的年度计划,全面管理学院的土地、建筑物、河道、给排水管道、供电及通讯电缆的规划和布局。
      3、根据学院年度基建任务的计划安排,进行施工、设计等招标,与设计、施工单位签订有关基建项目的协议,在院长授权下,代表学院签订有关施工合同,办理基建项目中的公证或鉴证手续。
      4、负责新校区建设工程的征地、民房拆除、三通一平等工作,保证施工单位顺利开工。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报批和办理建设工程的有关手续,负责审核建设工程的概算,配合审计事务所做好工程审计结算工作。
      5、负责新校区建设工程中由校方提供的物资、设备的采供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履行合同情况,确保施工进度,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7、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督促和教育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8、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9、负责新校区和其他基建项目的技术资料的汇集和图纸管理及归档工作。
      10、协同财务处掌管全院基建经费,合理安排和使用基建费用,努力节约基建开支。
      11、负责文一路教工宿舍改造工程的管理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督促,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
      12、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院长汇报有关新校区及其他基建项目的情况和建议。
      13、做好教职工的房改工作,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时间:2005-3-18 9:00:42 作者:党委宣传部 点击: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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