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省职业技术院校党建研究会常务理事会研究,2008年将继续做好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立项原则
2008年科研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以改革创新精神,围绕高职院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着重以“总结浙江高职院校十年改革发展”为主题,围绕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紧密联系本职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提高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意识和能力,构筑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坚强阵地,为推进高职院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项目类别及经费支持额度
2008年科研计划项目将实行自主申请、限额立项。研究会对A类项目实行资助制,对B类项目实行奖励制。研究会对A类项目给予1000元的经费资助。研究会对评选为优秀的B类项目(一般为10个左右)给予500元的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经常务理事会研究,《浙江高职教育党建、思政工作十年探索与实践》(暂定名)列为A类课题,浙江省高校党建研究会2008年重点立项课题《高职党建工作研究》中各子课题经申请可列为本年度A类课题。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2008年度课题研究方向》(浙高职党研[2008]2号文)中重点研究方向中的课题《高职院校二级党组织工作创新研究》、《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研究》和一般研究方向,均可作为B类项目申报参考选题,B类项目主要资助讲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三)项目主持人须为学校的在编(或正式)教工,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
(四)项目申请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一般应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参与人员的学科、年龄结构合理,并进行科学分工,能够通力协作、如期完成科研项目。提倡与其它院校进行合作,加强科研团队的研究力量,提升科研水平。2所及以上院校合作申报的项目优先立项。
(五)申请项目须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先进可行,符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
(六)作为项目主持人的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只能申报2个项目。
四、申报办法
(一)欢迎广大教师踊跃参与研究会重点课题《浙江高职教育党建、思政工作十年探索与实践》(暂定名)调研,课题参与学校也请填写《浙江省职业技术院校党建研究会科研项目申请书》。
(二)《浙江省职业技术院校党建研究会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于5月26日前前报学院党委宣传部。地址:行政楼1302室,电话:86929713。本部门将于2008年5月底前将项目申请书统一报送至党建研究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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