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哀悼地震遇难同胞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现将学院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5月19日-21日,学院降半旗,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2、5月19日14点28分上课师生起立默哀;全体行政、教辅人员14点20分到图书馆前广场集中悼念。 请各系、部门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院办
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