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系部、处室:
接省社联通知,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浙江省法学会决定开展“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法治保障”课题研究。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对申请人的要求。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已承担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或省法学会课题未完成者,允许申报本次课题。已申报本次课题者,允许同时申报2008年度的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和省法学会研究课题;但获准立项者,不得同时立项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和省法学会研究课题。
三、资助经费及奖惩措施
(一)本次立项的课题,分为重点、年度、立项不资助课题三类。其中重点课题资助经费5000-6000元,年度课题资助经费3000-4000元。资助经费于课题完成后一次性拨付。
(二)课题成果获得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重要批示的,将酌情予以奖励。
(三)对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将于9月公开发布撤项文件。
四、成果格式、字数要求。研究成果应简单扼要,包括现状评估、问题分析、对策建议;理论性研究应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现状分析要总结成绩,也要分析各种条件,问题分析要突出重点,对策建议要有可操作性。
每篇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研究成果及最终研究成果)字数控制在5000——10000字。
五、课题成果研究及完成时间。本次课题研究时间为立项时起至8月30日,约100天。省社联、省法学会将在5 月20日前向立项课题负责人发出立项通知。8 月30日前,立项课题必须完成最终调研报告并上报省法学会研究部。课题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的,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浙江省法学会2008年课题成果”字样。未注明者,不能作为本课题的研究成果。
六、有意申报的教职工请于4月15日之前按:《申报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其中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清楚)、活页一式九份(A4纸打印)交至科研处,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本发至科研处邮箱:kyc1306@263.net,逾期恕不受理。
七、受理申报期间,如需咨询请于科研处联系。
电话:86929836、86929835 地址:行政楼1308、1301
科研处
2008-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