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沙学府办理购房的通知

  
      经与教育厅协商,今天(4月16日)还没有办理好购房手续的教职工,4月21日、22日两天继续可到金沙学府现场办理购房手续,请相互转告。
 
基建办房产科
2008年4月16日

 

 

 

时间:2008-4-16 15:42:34 作者:基建办 点击: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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