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系部处室:
我院2008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已经通过省财政厅批准,为了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尽快完成设备采购与实验室建设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要及时下达各实训室分预算。各位项目负责人要按规定的项目和金额及时下达分项预算指标,不得随意调整,以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各分预算要下达至实训室负责人与设备的申报人,同时,将下达情况反馈给资产设备管理处。
2、尽快申报采购计划。项目的设备部分采购方式由资产设备管理处向省采购办审批,审批与集中采购需要大量时间(约三个月),各设备申请人在接到预算下达通知后,按预算批复金额修改设备配置,尽快填写采购申请表交至资产设备管理处。
资产设备管理处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