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系部、处室:
2008年度省社科研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选题要求:
本次省社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立项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专业特点与教学及工作实际,以服务浙江经济、服务三农、服务行业为指导,重点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代服务业及 “三位一体”为农服务平台构建和“新网工程”建设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提倡在创新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突出应用和实用价值。
二、申报对象:
省社年度科学研究项目面向全院,凡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正式在编教职工均可按有关规定申报,公平竞争,择优立项。每个项目组中至少有1人具有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项目组成员以不超过5人为宜。
三、课题立项及管理:
1. 项目负责人组织填写《申报、评审表》(见附件),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活页》(见附件)用A4纸打印一式六份,经所在系部、处室审核、推荐,由系部、处室统一上交学院科研处。
2. 省社年度科学研究项目属省厅级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一年。
3. 该项目省社实行立项不资助,项目研究经费主要由项目组自行筹措,学院资助经费按浙经职院 [2005]108号文件《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执行。
4. 省社年度科学研究项目将实行动态管理。由学院科研处负责对省社批准公布立项的项目组织进行中期检查,并对进展缓慢、无阶段性成果的课题提出整改意见或终止课题研究意见。
四、其他:
1. 2008年度省社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4月15日。请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2. 受理申报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可与学院科研处联系。
电话:86929836,86929835 地址:行政楼1308、1301室。
3. 请承担2007年度省社项目研究的各项目组于2008年4月30日之前到科研处办理相关结项手续。
科 研 处
2008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