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人事厅有关通知要求,于今年完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换发工作,现将具体程序通知如下: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本人请填写《浙江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表》,提供近二年免冠白底二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须写好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贴在信息表规定位置),同时在信息表上粘上身份证复印件。

      二、教师的信息表(评审组织和文号由人事处统一填)(粘好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0607年评上的教师系列无原证)原件统一交系里,系里填写《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汇总表》(电子稿),并收齐照片电子稿后统一交人事处。行政人员以处室为单位将材料(信息表、汇总表、身份证复印件、纸质和电子二寸照)汇总后交人事处。

三、外省转入的高级职称教师需提供省人事厅文件复印件。

四、电子照片要求:照片扫描要转换成jpg格式,用身份证号做文件名,高宽比约为32,分辨率按每英寸200像素设置;直接拍摄要求照片尺寸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文件大小10K以内。建议按要求重新拍摄免冠白底二寸彩照。

五、时间要求:请于48日前将所有材料交人事处。

   

高级证书换证表格(汇总表).xls

高级证书换证信息表.doc

高级证书资格填表说明.doc

 

 

 

时间:2008-3-27 8:54:12 作者:组织部/人事处 点击: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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