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科研成果奖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我院在编教职工2007年期间完成并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论著;与校外人士合作的论文,必须是由我院教职工为第一作者。
2.申报材料
(1)《申报书》一式六份,要求用A4纸,左侧装订。
(2)申报成果一式三份。以论文形式申报的要求提交论文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全文;以专著形式申报的要求提交专著原件。
3.申报时间
有意申报的教职工请于3月2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逾期恕不受理。
4.受理申报期间,如需咨询请与科研处联系:
地址:行政楼1308、1301 电话:86929836、86929835
科研处
200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