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购金沙学府专用房的通知
关于金沙学府专用房分配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研究决定,凡符合专用房政策,继续可以报名。由系部、处室统一报基建处房改部门行政楼1115房间陈剑青老师处。报名截止时间到10月15日下班前。
学院专用房申购工作小组200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