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系部、处室: 为了全院师生能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节日,确保国庆期间学院安全稳定,现将国庆长假期间安全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前,各部门应对所属管理范围内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节日期间不要将私人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室,要妥善保管好学院公共财物和贵重物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 3、凡安排节日值班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值班制度,按时到岗,认真做好记录,不得擅自脱岗、离岗。 4、校卫队要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加强对基建施工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的管理。要加强校区治安、消防安全巡查,并将巡查情况记录清楚,尤其要注意电源、火源,水源的管理,加强重要部位的巡查和守候,发现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值班领导。 5、班主任老师和辅导员要对学生进行放假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要将贵重物品遗留在寝室,对回家探亲和留校的同学要如实统计,并报告学生处。要提醒回家探亲的学生,严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注意途中安全;提醒留校的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进入不利于身心健康的娱乐场所;钱江潮水汹涌,请不要私自约同学去钱塘江江堤玩耍,加强自我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6、期间师生遇到紧急情况可向校园“110”报警求助。(报警电话:86938110)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200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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