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系部、处室:
通过今年上半年的资产清查工作,各系部、处室对实验室和部门的仪器设备进行了清查和核对,基本摸清了“家底”。为巩固资产清查的成果,根据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相关精神,针对清查中存在的问题,我处决定从今年开始对行政处室与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抽查。各系部、处室请先组织对2007年年底前的仪器设备进行自查,我处在各系部、处室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抽查工作,具体工作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各系部处室仪器设备帐户自查的内容(时间2007年12月18日至12月25日)
1.仪器设备帐户按年份和使用人(签字)自建仪器设备明细帐册一套;
2.按“自建帐册”与我处的仪器设备清单进行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如有差错及时与我处联系进行核实;
3.按“自建帐册”核对实物,做到帐物相符,并检查仪器编号标签;
4.仪器外借办理借用手续和登记;
5.填写好实验室仪器设备”自查”情况后交我处(见附件)。
二、我处组织对实验室帐户抽查(时间2007年12月26日至12月29日)
1.根据各系部处室自查的内容进行抽查;
2.在“仪器设备帐户抽查情况记录表”上对抽查情况进行记录;
3.网上公布各系部处室抽查情况和实验室仪器设备帐户情况;
4.督促各系部处室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进行整改。
请各系部处室根据时间安排进行自查和上报工作,使学院的仪器设备管理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如有疑问请与我处联系。
资产设备管理处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