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杭州市少儿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通知
参加本院教职工子女医疗统筹的,又参加2007年度杭州市少年儿童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其中由个人承担的65元,凭原始发票到学院卫生所登记报销。以后教职工子女住院产生的费用,经杭州市少年儿童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可医疗报销)参照《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子女医疗费管理办法》,凭原始发票回学院卫生所再报销50%。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卫生所
2007年12月10日
时间:2007-12-17 9:03:23 作者:总务处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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