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获得高职高专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称号

  
     9月19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出通知(浙教高教〔2007〕163号),公布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等8所高职高专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现将教育厅通知转发如下:

 

 

 

时间:2007-9-20 15:12:44 作者:院办 点击: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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