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系部、处室: 接浙教高科[2006]68号文件,浙江省教育厅2006年度科研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申请有关情况及《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请在浙江教育网“教研师资”栏目下载,网址:www.zjedu.org。 2.2006年科研计划项目省厅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总数不超过2005年学校立项数的120%,我院的限额为5项。 3.教育厅项目主要资助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申请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4.该项目研究经费由项目组自筹,学校将按有关文件规定予以配套资助。 5.申请人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省厅级项目主持人的,不再给予立项。 6.有意申报项目的教师请在5月8日前将申报表一式3份报送科研处,逾期恕不受理。 7.受理申报期间,如有问题咨询可与科研处联系。 电话:(内线)8836、8835 地点:行政楼1308、1316室
科研处 200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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